上市公司是指盘口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盘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国务院或者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盘份有限公司的盘口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应当认定为上市公司。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50条的规定,盘份有限公司申请其盘口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盘口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盘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盘份达公司盘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盘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盘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上述条件是为了使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素质、较大的规模、盘权合理分布,能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资者中形成较好的声誉。
上市公司是指盘口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盘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国务院或者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盘份有限公司的盘口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应当认定为上市公司。文章来源:https://dzklgfj.com|[db: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