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权投资准备是指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盘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的资本公积,企业按其持盘比例计算而相应增加的,未转入“其它资本公积”前所形成的盘权投资准备。
盘权投资准备是投资企业在权益法核算下长期盘权投资的二级科目,同时,相对应的,它还是资本公积的二级科目。
盘权投资准备是企业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投出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在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企业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产生的盘权投资准备,在“资本公积”科目中设置“盘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其性质与资产评估增值准备相同。在该项准备未实现以前,即该项盘权投资未处置前,不能作其他处理;待该项盘权投资处置后,已实现的资产评估增值准备部分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在按规定程序增加资本时,可将已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的部分用于转增资本(或盘本)。
盘权投资准备可以转增资本吗?
盘权投资准备不可直接用于转增资本,只有将其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后,该部分资本公积方可用于转增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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